《九女墩銅盤銘文校釋》訂正
(首發)
朱譯瀟
南京大學歷史學院考古文物系
拙文《九女墩銅盤銘文校釋》(以下簡稱“拙文”)刊布于《故宮博物院院刊》2022年第4期,對江蘇邳州九女墩出土銅盤的銘文進行校訂,并以此為基礎作了一些探討。囿于我的學力不足,對其中一個字形的分析發生了錯誤;而刊物已經過三審三校,下廠付印,不及、且不便在紙刊及日后的網絡版上修改。故追記于此,以為是正。
銘文第3行首字(下綴重文符號),《集成》[1]10390徐王爐銘的人名用字與之顯系一字〔圖一〕,《釋文》徑釋作“?!?a href="#_edn2" name="_ednref2" title="">[2],其他意見以李零先生為代表,分析為“北中夾不,疑同背、倍或負”[3]。福從畐聲,無論“北”“不”均與其聲近可通,作為記音用字并無實質差別;但是如此分析字形,或均與實際存在差距。
〔圖一〕“伓”字:九女墩盤銘(左)和徐王爐銘(右)
首先可以確認,盤銘該字的右旁、以及爐銘該字中間的同形構件是“不”旁。按諸《金文編》所列字形,在最上方飾一短橫畫的“不”字,除卻一例中山王器,余皆與東南國族有關[4]。但是將爐銘該字分析為從北,面對著一項不利的證據。安徽淮南與山西榆社出土的兩柄吳劍上,均有吳王諸樊私名的前字“讘(諸)”〔圖二〕。前者相背的兩耳旁簡化為與爐銘相似的相背兩人旁,又增從聲符“舌”[5],即為后形[6]?!吧唷薄氨薄睙o由聲近,故“相背二人”不是亦聲的“北”旁,而僅僅是相背“二耳”的簡筆。以彼例此,爐銘字形亦不必然分析為從北??紤]到盤銘字形僅從一人旁作,且古文字形的構字部件時常單復無別,爐銘字形從相背兩人旁也可能只是同一義符的復用。
〔圖二〕“讘”字:淮南劍銘(左)和榆社劍銘(右)
總之,拙文原本將此字分析為“福”字異體是錯誤的。盤銘字形當分析為從人不聲,釋作“伓”。爐銘字形不排除雙聲符字的可能,即確如張亞初先生、李零先生等前輩學者所釋,從北從不?!氨薄北緩亩讼啾?,直接在“伓”的字形右側鏡像地贅增一個人旁即可,整個字形的結構亦隨之對稱,過程是極為自然的?!都伞?span>5406
周乎卣銘、2662戜者鼎銘的“?!弊忠嘟詮谋薄矆D三〕[7],可以為旁證。
〔圖三〕“?!弊郑褐芎踟浙懀ㄗ螅┖蛻湔叨︺懀ㄓ遥?/p>
此字訂正以后,盤銘可以寬式隸定校訂如下:“??句?之孫、啟旨庶之子伓,=(伓)史公之妻嬰,同鑄用鍺?!?/p>
其中第3行“伓 =(伓)史公之妻”,第一個“伓”字讀作男主人之名,“伓史公”當即甚六鼎銘所見“甫虒公”[8]?!皝丁毕挡⒛钢孔?,“甫”系幫母魚部字。聲母幫并旁紐;韻部之魚關系密切,在陰聲韻之間的旁轉中最為凸顯。伓從不聲,“不”聲字與“甫”聲字可以通假。由于原釋“?!彼鶑穆暦爱w”,與“甫”“不”“北”均聲近可通[9],所以盤銘“伓史公”因其音近,依然可以讀作甚六鼎銘“甫虒公”。拙文基于此的相關結論亦得以不廢。
對前輩學者的正確意見產生誤判,源于學識的淺陋,完全應由我個人負責。謹向《故宮博物院院刊》的讀者和編者致歉。
[1]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《殷周金文集成》,中華書局,1984—1994年。以下簡稱“《集成》”,行文引及,不再一一贅注。
[2]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《殷周金文集成釋文(第六卷)》,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,2001年,第212頁。
[3] 李零《紹興坡塘306號墓的再認識》,《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》2020年第6期,第43頁。
[4] 容庚《金文編》,中華書局,1985年,第762—763頁。
[5] 葉玉英《春秋時期古越語的音節結構與吳越銅器中國名、人名的解釋》,《古文字研究(第三十一輯)》,中華書局,2016年,第185頁。
[6] 董珊《吳越題銘研究》,科學出版社,2014年,第11頁。
[7] 李守奎《漢字闡釋與漢字文化普及——以福字為例》,《漢字漢語研究》 2021年第2期,第17頁。
[8] 程鵬萬《甚六鼎銘研究二則》,《中國文字學報(第六輯)》,商務印書館,2015年,第65頁。
[9] 張儒、劉毓慶《漢字通用聲素研究》,山西古籍出版社,2002年,第1頁。
本文收稿日期為2022年4月19日
本文發布日期為2022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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